美国人格教育的"1 2点·综合法"及其启示
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,出于解决学生中存在的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的需要,美国中小学普遍实施了人格教育。目前,美国的人格教育已取得初步成效,越来越多的学校加入了人格教育的行列。随着人格教育实践的普及,人格教育理论也逐渐丰富。 一、"12点·综合法"概述 (一)"12点·综合法"的涵义 人格教育的"12点·综合法"(12·point comprehensive approach)是由纽约州立大学教育学院的"第四和第五尊重与责任研究中心"(The Center for the4th and 5th Respect and Responsibility)研究出来的。该中心是致力于尊重、责任和其他作为良好人格基础的核心价值观的教学和研究工作。 理解人格教育的"12点·综合法",关键在于把握其中的"12点"和"综合"各自的具体内涵。该方法中的"12点",实际指称的是人格教育的12个方面的策略,包括教室内部活动的9个方面的策略和教室外(学校内)活动的3个方面的策略。教室内部活动的9个方面的策略包括:构建一个充满爱心的班集体:道德纪律;创建一种民主的教室环境;通过课程传授价值观;合作学习;发展职业良心;鼓励伦理思考;指导解决冲突;教师作为监护者、榜样和良师。教室外(学校内)的3个方面的策略包括:培育教室外的关心;父母和社区作为人格教育的合作者;创造一种积极的校园道德文化。 教室内外的12个方面的策略,共同实现一个目标,即通过授予学生道德知识、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、养成学生良好的道德习惯而造就学生健全的人格。 对于该模式中的"综合",纽约州立大学教育学院的教授托马斯·里克拉(Thomas Lickona)博士进行了归纳,但其归纳比较散乱,不便于人们抓住其主要特征。为便于理解,笔者在阅读相关资料的基础上,参考托马斯·里克拉的解释,对该模式的"综合"重新进行了概括。"综合"包括下列几层含义:一是对人格概念理解的综合。人格概念包括认知、情感和行为三个层面,良好的人格由道德的心智习惯、情感习惯和行为习惯构成。二是对儿童活动形式的综合。儿童人格的形成是多种活动形式综合作用的结果。诚如詹姆士·斯腾森(James Stenson)所说:"儿童是通过他们之所见、所闻及多次按照要求之所做来发展他们的人格":三是对影响儿童人格发展的课程的综合。儿童人格的形成是多种课程,包括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,教室内课程和教室外课程综合作用的结果。四是对儿童实施人格教育的主体的综合。儿童人格的形成是多个教育主体,包括教师(学校的管理人员、服务人员)、家长和社区相关人员共同努力,协同作用的结果。五是对实施人格教育的12个方面策略的综合。虽然人格教育的每一个方面的策略有着自己独特的任务,但12个方面策略的任务集中于一个核心目标--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。 基于上述分析,不难看出,"12点·综合法"是一种从教室内、外的12个方面人手,通过多个教育主体的协同努力,借助于多样性的课程和学生丰富多彩的活动,以促进学生道德知、情、意的全面发展,养成他们健全人格为目标的综合性人格培养模式。 (二)"12点·综合法"的具体内容 1.构建一个充满爱心的班集体 该方面的任务是"教育学生要彼此尊重和相互关心"。如同需要成人的情感关心一样。儿童也需要彼此的情感关心,当他们感到被所属群体接受和承认时,便倾向于接受该群体的价值和规范:同辈群体文化是一位有力的道德"教师",能够深刻地影响学生的行为。如果教师不帮助学生形成一种积极的同辈群体文化--支持成人试图传授的伦理价值文化--同辈群体文化就会向相反的方向发展。形成不利于学生良好个性发展的同辈行为规范。在教室里,当学生成为充满关爱的道德共同体中的一员时。他们生活于其中就可以有效地学习道德。如果他们受到尊重与关心,他们也会在实践中将这种尊重与关心给予他人。通过日常的经验,对他人的尊重与关心会逐渐成为习惯,成为他们人格的一部分。教师要构建充满爱心的班集体,关键在于给学生提供下列帮助:使学生彼此之间相互了解、彼此尊重、关心和肯定,避免彼此虐待和排斥;使学生感到作为群体的一员是有价值的,并对群体负责。 2.道德纪律 这方面的主要任务是"使用规则和推理发展学生的道德推理、自控能力和对他人广泛的尊重"。这是因为纪律是学生德性养成的工具,它可以帮助学生发展自我控制和对他人的普遍尊重。纪律如果缺少道德教育的配合,只能是一种外在他律的群体控制和行为约束,无助于学生的道德发展;规则应以一种通过帮助学生弄清规则的真正价值,发展学生道德推理能力的方式建立起来:对外在动机的强调会破坏内在动机,教师强调的重点不应是外在的奖赏或惩罚,而应是遵循规则;学生破坏规则的结果应成为他们人格发展的契机,通过帮助学生理解何以需要规则来增加他们尊重规则的道德责任感:在教室里,教师是道德权威,对学生的道德发展、学习水平的提高、安全等都负有责任。不过,教师在行使权力的同时,应邀请学生共同承担维护教室秩序的责任。主要举措包括:给孩子们,尤其是给低年级的孩子们,提供构建良好的班级规章制度方面的经验,使他们能够发展对道德规范必要性方面的洞察力(没有规范组织无法发挥功能)和承担履行这些规范的义务;教师应让学生清楚,建立规范的目的不是有意使某人遭受痛苦,而是有计划地帮助他们控制自己的行为,以便他们能够有效地参与小组活动;教师应帮助学生在他们的行为与相关的规范和价值观中间建立联系,或制定一个计划促进他们将来相关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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